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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岁女童海滩走失“致命疏忽”遭舆论指责

成年   监护   疏忽   儿童   忽视  
财经网 2023-10-24财经热点
中新网北京10月24日电(邵萌)上海4岁女童海滩走失的消息公布以来,一直牵动着全网的心。半个月后的10月19日,上海浦东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宁波市镇海区某滩涂发现一具女童遗体……

上海浦东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上海浦东警方发布报警提示

虽然指责父母于事无补,但该事件再次将“儿童过失死亡是否应追究监护人责任”的问题推到了聚光灯下,并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一个团体声称未成年人的父母和监护人有责任监督其安全,并呼吁设立“忽视儿童罪”; 另一派则认为,即使将其定为犯罪,也不足以对大多数家长起到更具预防作用。 还会造成二次伤害。

为什么因家长疏忽造成儿童伤亡的悲剧时常发生? 谁对失去的生命负责?

舆论批评“致命失职”

为什么悲剧屡屡发生?

尽管没有明确的儿童数量统计,但交通事故、跌倒、车内高温窒息、家长疏忽溺水等不幸事件时有发生。

2017年,天津一位父亲抱着两个孩子在商场栏杆处看夜景,孩子打斗中坠落身亡; 2018年,8岁的双胞胎在青岛的海滩上跟随母亲,在母亲查看手机后几分钟内溺水身亡; 2021年中秋节,深圳一名3岁女孩被父母遗弃在车内窒息身亡……今年10月,悲剧再次发生。 她的父亲回来拿了她的手机,把这个 4 岁的女孩独自留在海滩上。 她跌倒在水边,然后就消失了。 在波浪中。

海滩失踪女童。图源:女童家人社交账号

海滩失踪女孩。来源:女孩家庭社交账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学院儿童研究中心主任童晓军表示,目前我国关于监护人忽视儿童的立法存在空白。 “与儿童保护相关的惩罚现在是零星的。 例如,刑法中有一些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规定,但大多涉及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性治疗,对儿童伤害的受害人和儿童缺乏系统、科学的保护或惩罚。肇事者。”

她认为,儿童保护的核心,即保护未成年人,是保护儿童免受人类的伤害。 “我们整个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缺乏核心认识,没有意识到未成年人保护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而且,家长经常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但他们自己却没有意识到。只有孩子们有明显的症状,后来出现精神或行为问题后我才意识到不对劲。”

儿童因疏忽而受伤或死亡

监护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如果监护人的疏忽导致儿童死亡或受伤,监护人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我国法律中有相应的规定吗?

暨南大学青少年与家庭法研究中心教授张宏伟告诉中新社,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情感角度都需要照顾和保护。 我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儿童监护人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责任和要求都有相应的规定。

他指出,“父母责任”通常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上海4岁女童的父母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刑法如何评价因父母的过错导致未成年子女死亡的后果。主观疏忽。

据介绍,就现行刑法规定而言,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主观故意实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较为严重的行为时,刑法将会严厉打击,例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和虐待。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观故意时,刑法对其评价会更加谨慎。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过失犯罪,仅在法律上规定了刑事责任,主要强调的是主观故意。但对于监护人看护中的过失行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却是空白,存在着一些空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告诉中新社。

这也体现在实践中。 在2022年《儿童研究》发表的题为《父母监护过失刑事定罪再探讨》的文章中,作者整理了2017年至2021年因父母过失造成轻微伤亡的119起案件,结果发现,仅占3.36%。这些案件受刑法管辖。

中新网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类似判决发现,在多起儿童溺水、坠落等事故中,法院认定监护人因未履行职责而负有主要责任。 然而,对父母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例却很少。

法理与情感存在“不和谐”

设立“忽视儿童罪”是否可行?

鉴于家长疏忽监护的现象频发,有网友建议设立“疏忽儿童罪”,强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法律界人士也发出了类似的呼吁,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中玩忽职守处罚的建议》。

张宏伟介绍,所谓“(儿童)忽视”,通常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能提供未成年人成长所必需的吃、住、穿、医疗或者监护,导致其受到伤害。健康、安全和福祉。 上海4岁女童的案件属于最严重的“忽视”案件——“致命儿童忽视”。 在境外,“致命过失”可能会被列为“过失杀人”并承担刑事责任。

救生圈资料图 朱柳融 摄

救生圈信息图。朱六荣 摄

童小军对这个建议表示赞同。 她认为,我国法律对儿童的保护还有改进的空间。 “目前讨论设立疏忽照顾罪,是社会公众为解决此案而提出的建议,实际上也是对完善我国现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的建议。”我国整个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和目前讨论的忽视照顾犯罪有相似之处,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个别案件对其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这也说明,我们的儿童保护实际上是碎片化的。而且不系统。”

童晓军认为,未成年人保护需要一系列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立法。 根据人为伤害儿童的情节,制定相应的罪名和量刑标准。 与其他虐待儿童犯罪及其他危害儿童的行为相比,忽视儿童罪的最大特点之一是行为人主要是监护人或主要照顾者。 此外,忽视儿童罪还包括照顾忽视、情感忽视、医疗忽视、安全忽视、教育忽视、遗弃儿童六个方面。 在确定责任时,需要考虑不同的情况。 “比如目前大家都关注的事件,从儿童忽视的角度来看,核心就是安全忽视或者安全疏忽。”

她指出,立法设立“遗弃儿童罪”等责任条款,一方面可以起到惩罚和警示作用,使类似案件得到系统、科学的处理; 另一方面,可以为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人员提供遵守法律的能力,提前进行宣传教育,起到预防作用。

“设立‘忽视儿童罪’将有助于填补我国关于父母疏忽行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之中的法律空白。” 朱永平表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除父母外,还可能是其他近亲属或机构,不宜转嫁犯罪。 多考虑父母的情感问题,选择忽视自己的法律责任。 只要你负有监护法律责任,没有照顾好未成年人,给未成年人造成危险后果的,你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他还强调,法律责任的大小要根据监护人主观过失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比如危险是否可以预见、事故发生的程度、后果是否严重等。 . 以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忽视儿童”处罚条款,并以轻微犯罪的处罚方式作为过渡。 如果未来出现更极端的案件,我们将过渡到刑法立法来追究。

专家称法律不是唯一解决办法

保护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

不过,接受采访的专家也认为,儿童忽视的防治是一个社会命题,仅依靠法律彻底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 除了刑事定罪外,还需要加强社会配套措施,为儿童安全筑起“防护墙”。

童小军指出,很多家长实际上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犯罪或犯错的。 如果想追究责任,就必须查明家长是否接受过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宣传或教育。 “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要提前进行宣传,对家长监护履行的过程进行指导,特别是那些对自己监护有害行为缺乏认识的家长,让家长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儿童安全问题,并学会预防和避免此类情况。”

她认为,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整体工作中,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培养全社会的思想。 “首先,法律制度要健全,激励人心的制度也必须健全。那么,监护人守法吗?如果守法,该怎么办?不守法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当然应该受到惩罚。”

她认为,保护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尤其是公共场所。 家庭确实是最重要的,但很多时候却是无能为力的。 政府需要照顾,社区、学校、社会组织等需要提供良好的服务。

张宏伟建议,防止此类悲剧发生,可以从两点入手。 一方面,引导家长更好履行监护职责,从家庭、社会、国家层面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友善的成长环境。 另一方面,在严厉打击故意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同时,应采取多元化立法,督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避免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疏忽而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其他监护人。

“从长远来看,在适当谨慎和借鉴海外经验的情况下,未来或可适时增设忽视未成年子女罪,以进一步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法律意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但暂时仅限于造成未成年人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张宏伟说道。 (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