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图片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薛恒礼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历任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方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委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形成便利的权力和地位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经营、工程承包等事宜提供协助。 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35亿余元。 2019年8月,薛恒利用此前担任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职务辽宁省人民政府受理他人请求。 ,通过问候外国工作人员为相关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9年9月,薛恒获得房产共计价值86.3万元。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恒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以及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罪。 他收受的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薛恒主动投案,主动供述了办案机构不知情的大部分受贿及利用影响力收受贿赂的事实,并如实供述了部分受贿事实经办案机关掌握,已构成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并积极返还赃物。 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归案,对受贿罪从轻处罚,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